文建會的錯誤  快補救!!!

 

文建會日前推出一支長達14分鐘的建國百年MV歌曲「我們的一百年」,內容有國語歌、閩南語(河洛語)歌、原住民歌,卻獨缺客家歌,已引起客家社團、客家鄉親及客家之友的強烈反彈。而在此同時,部分客家社團負責人也反應:文建會時常將客家活動申請補助經費推給客委會,以及文建會往年都有補助客家夏令營活動,而自100年起卻不再補助。此3件事,會在短時間內相繼被提出,而在客家界內持續流傳,可見事件已由民怨轉為民憤,在此呼籲文建會針對錯誤,趕快補救。

根據媒體報導,文建會說,建國百年MV--「我們的一百年」這些歌是網路票選的他們完全尊重民眾選擇結果,此種說法讓一般人聽起來似乎覺得有道理,其實細觀本文以下說明之後,就可知道文建會是在為錯誤的行政行為辯護而提出卸責、推脫之詞。

稍有政治及社會常識的人都明白既名為我們的一百年」,則其MV的重點就是要具有相當「代表性」、全面「包容性」,而不是在辦流行歌「排行榜」!何況「統籌規劃國家文化建設是文建會組織條例第1條所規定的事項,既然法律規定要「統籌」,當然就該統籌4大族群之文化,不能將客家文化排除在外!文建會竟然把應該具有「代表性」的慶祝活動,當成「票選金曲排行榜」,不僅是行政上一大錯誤,也明顯違反文建會組織條例第1條之立法規範。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5條規定人人有權參加文化生活。MV歌曲既然命名為「我們的一百年」,就是代表MV內容應包含「100年來,共存共榮的我們』全體國人」,而這100年來,尤其是自1949中央政府播遷來台後,「中華民國在台灣」的人口結構包含台灣福老人、台灣客家人、台灣原住民、大陸各省來台同胞和新移民,這是眾所周知的事實,其中新移民來台未滿100年,文建會沒有把新移民歌曲納入,還有一點道理,然而客家人來台將近400年,竟然未將客家歌納入,難道客家人沒有權利參加文化生活?難道客家人不是我國國民?難道客家人沒有納稅建設台澎金馬?難道客家人沒有服兵役保衛台澎金馬?難道客家人沒有參加抗日保台?難道客家人沒有參加黃花崗之役與辛亥革命?難道客家人沒有人參與台灣民主化?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辦事細則第2條規定「各單位對外接洽事項,如與其他單位有關者,應事前洽商,事後分別通知。」做為現代民主體制的政府機關,凡事本來就該考慮周延,也該在事前和其他相關機關相互協商合作,文建會擁有眾多文化專業人才,在推動網路票選活動之時,本來就該在事前和客委會洽商,就算太忙沒時間跨機關協商,也應該發揮智慧將四大族群的歌曲全部納入,並依類區分為「台灣福老歌曲組」、「台灣客家歌曲組」、「台灣原住民歌曲組」、「華語歌曲組」,依此4大組各選1到2首代表性的歌曲,這有何困難?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7條規定「在那些存在著人種的、宗教的或語言的少數人的國家中,不得否認這種少數人同他們的集團中的其他成員共同享有自己的文化、信奉和實行自己的宗教或使用自己的語言的權利」,因此尊重少數是文明國家的象徵,一人一票的投票方式,不能適用於少數民族,所以原住民立委分為山區原住民選區和平地原住民選區,以保障原住民參政權。同理,客家文化是弱勢文化,用網路投票選歌,尚未投票就已知道客家歌已出局;文建會主事者顯然監督不足,未能依照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7條的精神,公平對待客家,讓客家歌有生存空間,令人痛心。

為避免類似情形再度發生,在此呼籲文建會,立即採取以下補救措施:

1.文建會應針對MV--「我們的一百年」漏列客家歌一事,儘速謀求補救,讓客家歌和國語歌、閩南語歌、原民歌有同樣時間和管道,將歌曲之美,分享全球民眾。

2.     文建會是我國5大族群,2300萬人共同公有的文建會,文建會有責任扶持各族群文化,不能因為有客委會,動輒要「申請補助」的客籍鄉親去找客委會。如果文建會做不到,那麼請文建會更名為「河洛與華族委員會」,並將文建會該用在客家文化的預算和人力移撥給客委會,以符實際,也可避免讓民眾白跑一趟。

3.     文建會和地方政府文化局人員,每年應該接受4小時的河洛文化講習,4小時的原民文化講習,4小時的客家文化講習。使承辦文化事務的公務員都能認識各文化之美,在制定政策,舉辦活動時,不會再漏掉任何一個族群的文化和語言。

  4.針對文化補助,文建會應建立一套放諸四海皆公平公正之補助標準,對待所有族群,獨缺客家文化不予補助,怎麼說都沒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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