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語」、「客家語」、「華語」、「原住民語」,皆是臺灣話

張義品

 

    新科立法委員蔣絜安1016日於立法院院會總質詢,有關憂雙語教育壓縮母語學習,行政院賴清德院長即席答詢一席話,引起各方各種不同的解讀。有客家鄉親,及臺灣客家語文學會等等,對賴院長有關客語政策談話有所疑義。

    為釐清事實真相,避免治絲而棼,筆者經向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反映,行政院責成主管全國客家政策的客家委員會函復。

    客家委員會強調目前在臺灣各族群所使用的語言有「閩南語」、「客家語」、「華語」、「原住民語」,這些都是臺灣話、臺灣的母語。復文指出蔡英文總統今年131日公布《客家基本法》修正實施,客語成為國家語言,透過法制的保障讓過去「禁止講母語」、「打壓客家話」的時代成為過去,迎接而來的是多元文化的社會。

     1988年「還我母語大遊行」萬人上台北街頭活動,是台灣客家族群力爭客語平等,所爆發社會意識總結合,筆者有幸參與其中備感榮焉。對於客家權益議題,有賴眾鄉親永續戮力攜手爭取,而此台灣話疑義風波擬以三篇文稿原文披露,作為歷史之見證。

 

 

 

憂雙語育壓縮母語學習  蔣絜安建議國發會統籌母語育新聞稿

 

     針對母語的保存與傳承,立法委員蔣絜安今(16)在立法院院會總質詢時,敦促政府應積極鼓勵母語進入公共領域,落實母語教育,未來在推動雙語教育時,也不應剝奪客語及其他母語的學習機會,並由國發會統籌推動母語復振。行政院長賴清德答詢時回覆,母語教育是否由國發會統籌仍須再評估,但在復振母語時,政策會朝語言平等方向進行。

    蔣絜安表示,蔡政府上任以來修正《客家基本法》、通過《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也已逕付二讀,她認同政府復振母語的態度。但蔣絜安也強調,國家語言係指台灣手語及台灣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這些語言是台灣母語,其實也就是「台語」,因此「台語」一詞應包含華語、閩南語、客語、原住民族語及台灣手語,不該只能被界定為某一族群專屬。

   賴清德則回應,「台語」一詞在社會上有一定的共識,但民進黨的主張一直是無論先來後到,只要認同台灣的就是台灣人,而台灣人所講的話就是台語。

   作為客家立委,蔣絜安援引客委會105年的調查發現,雖然政府有復振母語的行動,但從96年至105年,客家民眾的聽、說能力逐年下降,年紀越輕母語能力越差,母語傳承出現斷層。另外,調查指出會說客語的小學生在升上國、高中後,僅剩7.2%的學生能使用客語,顯示過去的母語教育可能發生問題。蔣絜安認為,母語教育所傳授的就是國家語言,應該要受到高度的重視,未來政府應在母語教育上有更積極的作為,鼓勵母語進入公共領域、社區、學校以及家庭,才能挽救母語流失的態勢。

    蔣絜安提到,自己一直將母語復振視為使命,上任後也旋即提出《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設置條例》草案及《財團法人客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目的是要培育客家傳播人才、積極製播客語節目,並要培訓客語專業人才、研發客語深入學習教材,為客語復振盡一份心力。

    對此,列席備詢的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李永得說,他感謝蔣絜安對客語的關心與重視,而母語的傳承與整個社會有關,若要使大家重視母語教育,必須要提升母語的價值與光榮感、營造客語生活環境,並從社區、學校、家庭中建構優質的學習機會,這些面向對振興客語也有幫助。

   針對日前賴清德接受媒體專訪,宣布將於108年起在校推動中英文「雙語教育」,站在提升國家競爭力的立場,蔣絜安對此表示贊同,但也憂心雙語教育可能限縮母語的學習空間。

 

    關於母語傳承工作,目前原住民族語由原民會負責,客語是客委會,閩南語則是文化部,但語文教育的權責機關卻是教育部,尤其小部會指揮不了大部會。因此,蔣絜安指出目前的制度設計形同多頭馬車,分散母語傳承的能量。 

    另外,教育部雖設置「本國語文教育推動會」統籌本土語言教育推動事務,但推動會只是教育部的隸屬單位之一,現存有層級不夠與人力不足的問題,且中央的決策可能無法有效在地方落實,如此落差亦是母語傳承所面臨的挑戰。

    蔣絜安認為,母語傳承是一項需要各部會共同努力的任務,因此要由一個跨部會機關負責帶領。她以未來雙語教育將由國家發展委員會推動為例,建議母語教育也應由國發會統籌,負責跨部會協調,才能有效推廣母語。

    面對蔣絜安的質詢,賴清德表示,會再討論母語教育是否由國發會負責。他也強調,民進黨自陳水扁執政以來,就強調族群多元尊重,因此也在任內成立客委會、原民會等部會,以及客家電視台、原民台等傳播機構,而蔡總統上任後推動《國家語言發展法》,為的是要保障台灣人講的語言,這也是母語為何不能在家學的原因。

    蔣絜安在質詢尾聲時感嘆,1988年「還我母語大遊行」是客家人第一次走上街頭,爭取講客家話的權力,當年運動以國父孫中山為代言人,代表即便是身為客家人的孫中山,如果在現代也無法說自己的母語客家話,恐怕也會很傷心吧?今年是「還我客語運動」30周年,雖然客家基本法已修正通過,政府也設計振興客語的措施,如今客語卻仍住在加護病房,須救亡圖存。

    蔣絜安強調,台灣是多元族群,因多元文化而豐富美好。由於語言是文化的根基,是族群傳承的重要命脈,她敦促政府應以國家的力量,透過跨部會之政策整合搶救母語,各語言間應享有相等的尊重,讓母語真正能進入公共領域,奠定國家的文化根基。

 

【臺灣客家語文學會 聲明稿】
   國家語言要平等 華閩客原皆台語
   行政院長賴清德1016日接受立法委員蔣絜安質詢,明白指稱他所說的閩南語為「台語」。對此,本會「臺灣客家語文學會」於20日(星期六)上午11時於國立中央大學客家學院聯合召開記者會,重申反對「台語等於臺灣閩南語」的立場並表達嚴正的抗議。請大家共同來關心!
   多年以來,臺灣社會反覆因為「台語」名稱議題引發族群間的不滿與對立。賴清德說,「只要認同臺灣,先來後到都是臺灣人,臺灣人講的話就是台語」,另一方面卻意有所指的表示:「台語這個詞在社會上有共識」,意即「台語就是臺灣閩南語」。這正是臺灣非閩南族群對於「台語」一稱,最深沉的不安所在──「你是臺灣人,哪會袂曉講台語?」這類強勢的言詞,對大部分非閩南族群國人而言,並不陌生!「台語」一詞背後所隱含的閩南族群強勢而對立的意識型態,是我們無法接受「臺語等於臺灣閩南語」的主要原因。對此,臺灣客家語文學會創會理事長羅肇錦教授認為:「認真來說,台語是臺灣的原住民語,決不等於臺灣閩南語。」現任理事長江俊龍教授也指出:「臺灣若想建立一個集體意識,必須珍惜多元語言的社會,落實國家語言平等、平權,而不是獨尊閩南語。讓『台語』保留一個可以兼容並蓄的解釋空間,是有利於團結臺灣的。」中央大學客家學系系主任陳秀琪則認為:「客語已是國家語言,如果行政院的立場是將台語等同閩南語,將使立法的精神大打折扣。」
   誠然,我們尊重賴先生個人的自我認同,稱其母語為台語,一如多數閩南語族群國人所自稱。但「賴院長」作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首長,以其官方代表身分出此發言,則顯得偏頗而有失國家高度。院長應該藉著公開場合的機會,宣示「華、閩、客、原」皆屬台語。〈國家語言發展法〉仍在立法院等待排審,立法尚未完成,賴院長的明確表態,很難不讓人聯想,後續是否將強行通過以「台語」作為臺灣閩南語的稱呼,再進而將之卡位成為臺灣的「第一官方語言」?這將讓華語、客語、原住民族語、臺灣手語等其他的國家語言何其難堪!
   我們認為,「台語」這個詞在社會上之共識仍有待商榷,宣稱「最會溝通」的政府尚需與大眾作更多的實質、有意義的溝通。此外,官方單位與代表也不應在公文書、機構名稱、公開場合等處,公然以「台語」一詞指稱國內任何單一語言。我國是族群多元的民主社會,切勿再走某群人獨大的霸權回頭路。

 

臺灣客家語文學會創會理事長羅肇錦
臺灣客家語文學會理事長江俊龍
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系系主任陳秀琪

 

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有關院長答詢客家政策客家鄉親之反應」復函

 

義品先生,您好:
      有關您於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反映「有關院長答詢客家政策客家鄉親之反應」事宜,奉核行政院交下本會說明如下:
      為促進國家多元文化發展及尊重語言文化多樣性,並使過去受到ㄧ元語言政策影響的各族群語言,得以傳承、復振與發展,尊重語言多樣性及多元文化性,臺灣各固有族群所使用之自然語言均為國家語言,爰文化部於「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明定臺灣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包含臺灣手語,為國家語言。
      為傳承客家語言文化、繁榮客家語言及客家文化產業,推動客家事務權益,建立共存共榮族群關係,依據客家基本法第三條規定,客語為國家語言之一。參照聯合國《世界語言權利宣言》第一條「語言區域係指在某一確定領土定居,成為一個民族並發展一種共同語言作為其成員間慣常交流和文化內聚的任何一個社會」意涵。因此,目前在臺灣各族群所使用的語言有「閩南語」、「客家語」、「華語」、「原住民語」,這些都是臺灣話、臺灣的母語。蔡總統今年131日公布《客家基本法》修正實施,客語成為國家語言,透過法制的保障讓過去「禁止講母語」、「打壓客家話」的時代成為過去,迎接而來的是多元文化的社會。
    承蒙您對客語推廣之關心,日後若有其他建議,歡迎電洽本會文化教育處(聯絡電話:02-8995-6988分機548,吳小姐)。
祝您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客家委員會 敬復

 

 

 

 

客家雜誌社 張義品 先生您好:

您於本(107)1022日陳情行政院院長信箱,現已交下本部辦理,其後續辦理情形,謹說明如下: 

臺灣是擁有多元族群、多元語言的社會,不同族群的語言皆發展出其特色,並共同建構了臺灣語言體系的多元文化樣貌。

有關蔣委員質詢母語相關推動政策及臺語名稱一事,引起學術界及相關語言團體之熱烈討論,代表各界對語言保存及族群文化認同的高度重視。目前各本土語言大多面臨急速流失之狀況,考量語言保存工作刻不容緩,文化部正積極推動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希望能先透過法律之制定,優先保障面臨傳承危機之國家語言得以傳承、復振與發展。

文化部在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中對於語言名稱皆尊重各族群選擇及既有之使用習慣。從尊重多元文化及文化多樣性的角度而言,語言名稱並非族群文化之相互表徵,而應從多元族群彼此包容、語言傳承發展等面向進一步研議及討論,並強調國家語言之複數性質及多元文化內涵,因此,無論該語言名稱是稱為臺語抑或是教育部現行課綱使用之閩南語,本部皆敬表尊重。

文化部後續亦會持續傾聽民意,並和各部會及國內重要語言團體、專家學者請益,將公正性、歷史性及多元族群和諧性一併納入考量後,另於國家語言發展法施行細則中研議,務求消弭因語言定名而起之族群爭議。

感謝您的來信與建議,敬祝

平安愉快 

 

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 敬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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