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雜誌225期社論

客家文化未來走向的十二點建議

 

一 .客家文化指的是以前到現代、到未來的長遠生活的內在安頓。因此談客家文化應跳出時空的侷限,不能只顧當代客家,不能只談台灣客家,不能只重視某一種客家話。

二.客家學院的設立,應以語言文學、歷史淵源、宗教信仰、藝術歌謠等內在的、本質的文化內涵為優先,再顧及社會、經濟、政治、資訊等現代的追求。客家文化的延續在大學院校最重要的是擇優成立「客家語文學系」,建立最基本的客家文化底基,保留住客家話才能創造客家文化。

三.世界上任何國家或團體社會,想建立自己的主體性,第一件事就是成立自己的語文建設方案,國民政府來台教國語,台灣獨派建國理念用羅馬拼音教閩南語,都是這種設計,唯獨台灣的客家學院竟以當代社會為主體,不以語言文化為基礎,如何談振興客家文化?

四.客家委員會的任務,應該是與教育部、文建會等文化教育相關單位,協調出讓客家文化得以生存的空間,由國家機器帶領各族群共同執行對等的文化政策。不能把客家文化工作推給客委會,使客家邊緣化。(如母語教學全國國小都教導,不是只有客家地區,無線電視每台每家都有一定比例客語節目,不是只有客家電視台播出)。

五.客委會應建議教育部推行母語教學用全面性機動性的推展。全國中小學用同一時段學閩南語,同一時段學客家話,同一時段學原住民語。全國中小學一起學母語,再以傳播媒體輔助教學,使不會說客家話的老師也可以一起學,一起教客家話。如此母語教學就沒有所謂師資困難的問題。

六.台灣語言名稱的訂定:「國語」的稱號,不應繼續使用,可改稱「華語」、「通語」,或其他更有包容性的稱號。不應以「台灣話」或「台語」專指閩南語,應重新釐定大家可以接受的名稱。如稱閩南語為「福老語」,稱原住民語為「原民語」,稱國語為「華語」,稱客家話為「客語」。或考慮將各族名加上「台語」來指稱其族語,如客家台語(簡稱客台語),福老台語(簡稱福台語),原住民台語(簡稱原台語)。

七.制定語言平等法:思考兩個不同方向。第一個方向是不要訂定任何語言為「國語」,造成另外的不平等,也不要訂定「官方語言」,徒然耗費資源,但要頒布法令強調各族群語言一律平等,且以法令明定,積極搶救即將消失的語言,並用各種資源和環境補助扶持弱勢語言。第二個方向是強調各族群的語言平等,也就是說明定大家使用的語言都是「國家語言」(nationl languages),不再獨尊「北京話/華語」(mandarin)為單一「國語」。如果現實需要非定官方語言不可,應以目前最多人使用兼及對外溝通的快捷語言為主,採最大公約數的「華語」為唯一官方語言,台灣才能走得出去。

八.多元文化的語言政策:成立國家語言委員會,依循必要性原則(各族群語言有保存生存發展之必要)、雙語制原則(不可能只學一種獨大語言,應母語與共同語並行。)、等效原則(語言選擇應建立在具有同樣語言能力基礎上)來推展各族群語言。並在族群語言平等原則下,設計「地方性通行語言」,以各族群聚居的原鄉,因地制宜,實施以當地的母語為單一或雙語的官方語言。

九.語言傳承與學校教育政策:政府成立「台灣國家語言發展部」,下設客家、原住民及福老語言文化發展部。規劃各族群語言地位、語言文字、語言學習、語言教育、語言發展和推廣工作。特別是家庭語言傳承和學校的雙語教育的規劃。教育部訂定學前教育法,規定托兒所幼稚園都以母語從事教學,並成立「原住民語言巢」、「客家語言巢」、「福老語言巢」。教育政策上,改採「母語/國語並行」的雙語教育政策。教師上課時,可以把母語做為教學語言,透過結合語言與內容,以突破目前母語教學時數不夠的限制。其次,為了學習族群互相尊重,學校母語教學可以設計全國共同學習的機制,利用網路媒體教學,全國學童在同一時間學習同一語言,福老、客語、原民語按合理公平的比率規劃,可使族群語言互相學習,達到族群平等、互相尊重、和諧相處的境界。

十.制定雙語教育法,提升母語教學。在學校裡,營造族語學習環境。家庭和社區可透過學校辦理再教育,並呼籲家長在家裡和社區儘量教導孩子說母語,鼓勵孩子說母語,並重建社區部落為一個良好的族語學習與使用環境,來和大眾傳播配合(包括報紙、廣播、電視和電影等)。母語教育應當教與當地地理、歷史、生物、環境、文化,甚至宗教、哲學等密切結合的語言,才有文化特色保存的意義。為了學習族群互相尊重,學校母語教學,可以設計全國共同學習的機制,也就是按照需要性的比率,把母語課程規劃成全校共時段一起學習的課程。增加母語教學時數,提升母語在教育的地位和功能。

十一.加強民眾對媒體「接近權」與「使用權」的概念。「接近權」是指民眾以間接的、有限度的方式改變媒介內容,如「發聲權」、「答覆權」、「詮釋權」、「對話權」和「更正權」等。而「使用權」則是指民眾有權直接經營媒介,或自行製作內容,並不需要顧慮新聞事業的專業規範。突顯族群與文化的屬性,建立媒體邊界,呈現獨特而精緻文化,並提供溝通與借鑑的平台,啟動媒體異中求同、多元開放的原則。

十二.媒體應從多元文化觀點報導少數族群,要求媒體工作者增進多元文化意識,訂立報導的原則,強調語言文字的敏感度等等。同時,要引用優秀的族群報導範例來說明,以建立新聞傳播的專業典範。媒體應檢討其組織與新聞專業價值觀,增進主流媒體的族群報導品質。除了族群報導本身外,報導其他社會犯罪新聞或人情趣味新聞時,應注意避免將少數族群標籤化或刻板形象化。(2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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