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雜誌217期社論

     

客家政策的回顧與前瞻

 

  客家人士1988年12月28日舉辦空前盛大的「還我母語大遊行」,所提出的三大訴求受到政府重視,並促成民間覺醒。爾後,每逢中央、地方選舉,各政黨總會先後提出「客家政策白皮書」,企圖拉攏客家,期待獲得客家選民之認同與支持,以達勝選目的,客家人士不再為爭取權益而辛苦走上街頭,值得慶幸。

 回顧1994年12月25日至1998年12月24日,陳水扁任台北市長期間次第完成競選時提出之客家政策:1.首度舉辦通化街客家文化節。2.舉辦「客家發展研討會」,官方首次舉辦探討客家政策之會議。3.設立台北市客家藝文活動中心。4.設立台北市客家文化會舘。5.台北市政府捐助3000萬元成立「財團法人台北市客家文化基金會」。6.台北市捷運出現客語廣播,電梯等公共場所開始播報客語。

     馬英九於1998年12月25日至2006年12月24日擔任市長期間,亦陸續執行其於1998年9月27日競選市長時提出之「客家政策」:1.成立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2.拔擢優秀客籍政務官。3.出版客語刊物。4.定期舉辦大型客家民俗活動及文物展覽。5.台北電台開設客語節目。然檢驗其「客家政策」執行之成果,仍有多項政策未落實執行,甚至尚有多項重大政策全未執行者。究其原因,或因馬英九政務繁忙,無暇關心客家事務,或因用人不當欠缺執行能力使然。依客觀事實,就事論事,平心而論兩相比較,在台北市長任內馬英九執行「客家政策」之成績不如陳水扁,事證俱在。

  再看,陳水扁自2000年5月20日至2008年5月19日擔任總統期間對其提出之「客家政策」,陸續完全實現者1.設立行政院客家委員會2.舉辦全國性客家文化節3.在中央、交通、聯合、屏東科技大學設置客家學院4.在台灣北部之銅鑼鄉、南部六堆設立「客家文化園區」5.設置「客家電視台」6.將「國家語言發展法」咨請立法院審議7.辦理「客語認證考試」現已辦妥初級、中高級考試,參與十分踴躍。但仍有未能全部達成政策者:1.設立「客家社區學院」2.輔導獎助成立各類客家禮俗、技藝研習班3.設置「全國客語廣播網」。但足以肯定陳水扁在台北市長及總統任內對「客家政策」執行之誠意,讓人懷念。

    而今,馬英九擔任總統,其於競選時提出之客家政策如下:1.客家事務預算四年倍增2.設置「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3.建立「公事語言法」制度4.建立「客語薪傳師」制度5.提升客家文化的創新價值6.設立客家特色產業發展基金7.縣市政府建立客家事務整合機制8.成立全國性客家電台9.建設台灣成為全球客家文化與產業交流中心。以上九項內容,均係針對客家委員會於2001年6月14日成立,已歷7年有餘已建立之基礎上,再度深化與廣化客委會既有之運作成效,政策內涵及方向並無不妥且具前瞻性與可行性,並無窒礙難行之處。

  展望未來,我們殷切期盼馬英九總統本諸「誠信原則」真正能夠關心客家,積極督促、追蹤、考核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落實執行其於競選時提出之「客家政策」,不再淪於空談。當然「客家政策」之能否落實執行,關乎全體客家族群的權益與前途,不應單純依賴政府,更需全體客家有識之士共同監督協助,始能達成相輔相乘的效果。

為達上述目標,我們誠懇建議:

一、客家電視於96年1月1日起即依據「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委託公共電視辦理。目前努力之方向,應繼續提升節目品質、培育傳播人才,建構族群服務平台、落實公共服務精神,拓展國際族群文化交流;展望未來,使客家電視得以永續發展,應持續推動客家電視「公共化」、「法制化」相關重點工作。

二、政府應設置語言認證專責機構,統籌辦理國家語言認證之相關試務

    工作,培育各種語言人才,以提供各行各業語言人才之需。

三、政府應積極催生「國家語言發展法」、「客家基本法」制訂工作,使馬英九客家政策之推行具有法源依據,並獲保障,在法律制度面取得與其他族群平等的立足基礎;建置客語文字標準化及資料庫,促進客語文字化,建立用字標準化,增進學習客語效率。

四、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成立之宗旨既在於傳承客家語言、發揚客家文化,則應以「認同本土、心懷客家、放眼天下」為願景,秉持行政中立,廣納四海人才之包容心作為準則,戳力執行所列九項政策,使台灣成為全球客家文化與產業交流中心,當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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